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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相关程序必须走对避免麻烦

    案例七:钱先生通过我公司将一套位于宝安区的住宅出售给了邱先生,一切手续都进展的很顺利,直到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的第二天,买方邱先生突然跑到分行要求一定要见卖方钱先生,当钱先生来到分行后邱先生一下子跪到在钱先生面前痛哭流涕,在场的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后来邱先生的情绪稳定下来后他说出了真实原因,原来邱先生的母亲在老家昨天过马路时被撞了,现在生命垂危,由于肇事车辆逃逸,所以他们必须自己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也就没有购买这套房的能力了,钱先生马上同意了邱先生的请求,问我们如何操作,分行经理在请示过公司领导后也同意撤单,但要求钱先生独家委托我公司继续将其房产出售,钱先生表示同意,随后理财经理带领买卖双方到国土局办理了退件手续,双方和平解除合同,10天后此房再次被我公司成交,可是当理财经理带领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过户时被告知此房已经出售不能交易。

    特别提醒:关外有些区域办理房产过户必须先到交易中心验件签字后才能去国土局,撤单也是同样程序,在国土局及交易中心都要办理撤件手续,否则无法再次交易